各市環境保護局:
國家環境保護部制訂了《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指南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,并以《公告》(2016年第74號)形式發布。現將《公告》轉發你們,并作如下要求:
一、及時組織本部門和本地域企業認真學習,切實掌握《指南》的內容和要求,領會其在貫徹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》,落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,指導企業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意義。
二、指導企業嚴格按照《指南》抓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,規范應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和職責,細化固化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和流程,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制度和機制。
三、將《指南》作為企業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和遵循,定期檢查企業的環境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、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、治理整改和檔案管理等工作,確保環境安全。
??? 附件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》(2016年第74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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遼寧省環境保護廳
2016年1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