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為深入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修改〈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〉的決定》,切實履行《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》(以下簡稱《蒙特利爾議定書》)中規定的義務,進一步強化我省對消耗臭氧層物質(ODS)的監管,2024年省生態環境廳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。
??一、開展全省ODS培訓
??省生態環境廳于2024年6月27日召開全省2024年ODS淘汰管理暨省級執法崗位培訓會議,組織市、縣(區)大氣、執法工作人員和涉ODS企業共計394人參會,邀請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專家,對新修訂的《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》、涉ODS重點行業特點以及執法監管要求進行解讀,對提升市、縣ODS淘汰管理及履約監管能力起到積極作用,也對各市完善履約體制機制建設,構建履約監管體系,從執法檢查、系統推廣、條例宣貫等角度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。
??二、加強氫氟碳化物管控
??為切實履行《基加利修正案》,按照生態環境部對HFCs嚴格管控的工作部署,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了《關于轉發生態環境部等3部委辦公廳〈關于嚴格控制氫氟碳化物化工生產建設項目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遼環綜函〔2024〕303號),進一步強化了對我省對HFCs生產設施、生產規模和產品種類的嚴格管控。
??三、落實備案管理制度
??國家ODS信息管理系統上線后,省生態環境廳調度各市積極推動涉ODS企業在國家平臺注冊備案,進一步完善對涉ODS企業的監管。涉ODS企業按要求在國家平臺注冊申請備案,省級和市級管理人員進行審核,落實國家對涉ODS企業的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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